海南省林业局办公室文件

琼林办〔2020〕125号

海南省林业局办公室

关于公开征集海南林业工程职称

评审专家的函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林业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办发〔2020〕40号)要求,加强我省林业工程职称评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称评审专家遴选机制,提升林业工程职称评审工作质量,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海南林业工程职称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我局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海南林业工程职称评审专家,具体如下:

一、征集项目

海南林业工程职称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

    二、管理模式

    按照《海南林业工程职称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管理评审专家;海南省林业局是海南林业工程职称评审专家库的主管部门,海南省林业局人事处是负责专家库日常工作的管理机构。评审专家实行届期聘任制,三年一届。

三、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专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称评审规章制度,具有较好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作风严谨,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团结协作。

(二)具有林业或相关专业副高级(或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满3年;累计从事林业及相关技术、教学、科研等工作满10年以上;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自愿参加职称评审等有关工作。

(三)熟悉林业及相关专业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政策规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在海南省内工作或定居。

     四、申报程序

申报评审专家按照以下流程:

(一)个人自愿申请。申请人填写《海南林业工程职称评审专家申请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向所在单位申请,佐证材料包括:⑴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⑵所在单位出具累计本人从事林业及相关技术、教学、科研等工作满10年以上的证明材料;⑶相关业绩材料,如科技成果、人才奖项、专利著作等;⑷个人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二)所在单位推荐。所在单位要具体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在《海南林业工程职称评审专家申请表》签署“情况属实,同意推荐”的意见,报省林业局。

(三)省林业局审核评定。入库专家数量不作限制,按照“宁缺毋滥”原则审核;经综合评定确定评审专家人选;印发正式文件公布名单;颁发聘用证书。

    五、评审专家职责权利义务

    见《海南林业工程职称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第7、8、9条规定。

六、报送材料

申报人将《海南林业工程职称评审专家申请表》和佐证材料⑴至⑷,扫描成PDF格式,于12月14日前发至省林业局人事处指定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钟珍华

联系电话:0898-65226270(兼传真)

电子邮箱:18608998930@163.com

联系地址:海口市海府路80号省林业局人事处707室

附件:1.《海南林业工程职称评审专家申请表》

      2.《海南林业工程职称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 行)》

                            海南省林业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正文:海南省林业局办公室 关于公开征集海南林业工程职称评审专家的函.pdf
附件1:海南林业工程职称评审专家申请表.xls
附件2:《海南林业工程职称评审专家库 管理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