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1年度信用海南等宣传服务工作承接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加强信用网站的内容维护,提高信用网站运维质量、效率和专业性,提升信用宣传能力,经委党组同意,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承担“信用中国(海南)”网站的部分宣传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担服务内容

(一)信用条漫创作

结合信用时事热点、重大活动、信用政策法规等有选择性地进行策划,并通过二次加工,以创作信用动漫人物等生动活泼有趣的形式制作成精品内容在“漫说信用”栏目发布,提高信用工作宣传的关注度和吸引力。

(二)信用中国(海南)网站内容运维

信用中国(海南)网站内容运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内容管理:按网站栏目要求,对信用工作动态栏目、政策法规等其他栏目内容,按内容管理发布流程进行维护更新。

2.增值服务: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对信用工作进行推广,扩大信用工作宣传。重大节假日及重要活动期间网站风格设计。

3.投诉处理:对网站投诉建议,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处理。

(三)信用中国(海南)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内容运维

内容运维包括信用中国(海南)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内容维护、用户管理、信息发布、活动策划等。

1.用户管理:包括用户关注度的统计、用户留言的回复和互动、收集和归纳用户的评论意见、监控舆情信息等。

2.发布信息:按栏目及时发布信用工作动态信息等信用类相关资讯。

3.内容策划:结合时事热点和重大活动有选择性地进行策划,二次加工编撰后发布。

4.活动策划:根据需求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宣传活动,探索与其他自媒体开展信用推广活动。

二、工作要求

(一)每天对网站、新媒体等进行信用动态更新,确保网站、新媒体等符合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要求。

(二)结合信用工作重点、热点和动态信息等,每月创作一期信用漫画,每月撰写发布不少于两篇信用原创文章(题材体例不限)。

(三)加强用户管理,按照政务公开、异议处理等规定,在法定时限内回复群众意见,进行异议处理,处理投诉建议。

(四)探索进行线上线下结合的信用宣传活动。

(五)探索与自媒体合作开展信用推广的新模式。

(六)重大节假日及重要活动期间对网站进行风格设计。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有独立法人资格。以非独立法人投标的,应在海口设有办事机构、固定办公场所和固定工作人员,且投标相关材料应以海口办事机构为主体进行申报。

(二)服务内容主要涉及信用内容运维,申报单位应掌握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具备2年以上的信用工作经验。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服务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为本服务提供不少于2名的专职工作人员,具备完成该项工作任务的相关能力和经验。

(四)申报单位自选主题,策划、创作一篇生动有趣的短篇条漫作为遴选参考资料。

(五)申请单位按照申报基本条件及附件《遴选评分表》准备相关材料,于127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报送我委,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事项

(一)被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遴选。

(二)服务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申报费用不超16.8万元,超过投标作废。

(三)省发展改革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比选,按程序择优遴选承担单位。确定承担单位后,省发展改革委将公布公告信息,并与入选承担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四)服务承担机构在提供服务期间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保质保量完成服务,服务期间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省发展改革委所有。

(五)本次服务遴选由省发展改革委财金信用处负责,未尽事宜请联系咨询。

联系人:廖理华,电话:0898-68925810

附件:遴选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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