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和专家:
为加强海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打造海南省农业产业科技战略力量,支撑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根据《海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组织开展海南省热带鱼类产业技术体系和虾贝藻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和职责
招聘海南省热带鱼类产业技术体系和虾贝藻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岗位名称和职责见附件1)
二、岗位科学家的申报条件
岗位科学家仅限于中央驻琼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省级科研院所中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在申报体系的科研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从事与该体系产业相关研究工作5年以上,工作基础好,有相对固定的科研团队,科研团队至少有4名在职骨干人员且年龄、职称结构合理。
(二)敬业,专业,责任心强,有团队精神;无违纪、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或造假、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如有主持的省级科研项目验收未通过者,不得申报岗位科学家。
(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
(四)报名需所在单位同意并保障全力支持。
三、综合试验站站长的申报条件
海南省热带鱼类和虾贝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其在省内高校、省市县级农业科研院所、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技推广机构等中产生,综合试验站必须具有独立办公用房、试验基地、实施设备等良好的条件;具有该类产品领域较强的实用技术研发和推广技术力量和基础积累,较高的管理水平,依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所在地政府有较高的积极性。综合试验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综合试验站站长所在单位即是综合试验站承担单位,综合试验站站长申请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省市县农技推广机构的申请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本领域科学研究或示范推广3年以上,对申报体系岗位的产业比较了解,主持过省级科研项目或农技示范推广项目,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较强的科技服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以及良好的学风、作风和信誉,有相对固定的技术示范推广团队成员3-5名。
(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的申请人员应在本领域生产或加工企业担任主管、研发经理等;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较强的科技服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以及良好的学风、作风和信誉,有相对固定的技术示范推广团队成员4名及以上。
(三)敬业、专业,有协作精神,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
(五)报名需所在单位同意,并保障全力支持,企业申报者需要一定的工作基础条件。
四、具体要求
(一)每个岗位每个法人单位(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以研究所为法人单位,省级科研事业单位以所为法人单位,高校以学院为法人单位)限报1人。
(二)符合条件人员下载岗位科学家或综合试验站信息表,填报后打印申报信息表,签字盖章后,制作封面,岗位科学家或试验站站长信息表在前,个人简历、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获奖或荣誉证书、工作业绩、团队人员组成及单位推荐函等装订成册,一式3份,报送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
(三)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16日上午12:00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魏立民;
联系电话:65331932,13976596471。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1310办公室
附件:1.招聘岗位名称
2.岗位科学家申报信息表
3.综合试验站站长申报信息表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