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各旅游协会和企业:
  根据省旅文厅《关于开展2021年海南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旅游产业)扶持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旅文便函〔2021〕2182号),现在开始申报2021年海南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旅游产业)扶持项目(第二批)。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为在海口注册的从事旅行社、旅游景区、酒店民宿、旅游商品、邮轮游艇、高尔夫旅游、椰级乡村旅游点等经营和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单位),其中,旅行社、旅游景区、椰级乡村旅游点等为2021年重点扶持方向。
  二、支持方式和方向、申报条件及程序、申报材料清单
  见附件1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要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申请资料,所申报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如存在不实申报事项,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二)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
  1、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应规范制作,按顺序编排页码目录,使用A4纸双面印制。封面均为申报表首页,统一使用淡蓝色硬纸制作,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电子数据:电子数据包含单位退件公函、申报材料等扫描件,申报表还需提供word版本文件;以U盘形式随纸质材料一起报送。
  (三)请各申报单位务必于2021年10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上报市旅文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晖子,电话:68725356
  联系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市旅文局(18号南楼 3035室 产业发展科)

  附件:1、《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海南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旅游产业)扶持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2、《海南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旅游产业)使用实施细则》
     3、海南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旅游产业)扶持项目(第二批)申报表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