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提升市民文化自信,力促我市文化市场健康繁荣,现面向社会征集2020年第四季度精品惠民演出剧目。
  一、申报演出要求
    1.剧目条件要求
  演出团体必须是国内外具有较高演出水平的院团,演出须获得国家主流奖项,或在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力。
  2.剧目内容要求
  聚焦时代主题,传承和弘扬优秀文化,具有较高艺术水准。剧目要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统一,坚持真善美的艺术追求,富有艺术价值和审美价值,市场反响良好。
    3.艺术种类要求
  戏曲、话剧、歌剧、舞剧、儿童剧、音乐会等。
    4.演出时间及剧场要求
  2020年11月至12月在海口市内剧场(原则上要求1000座以上)演出。
  5.票价要求
  剧目票价单价原则上不高于100元。
  二、申报单位要求
    海南省注册的演出经纪公司。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申报表、剧目演出视频、演出高清剧照、营业执照、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演出团体及演出剧目所获奖项证明材料、演出预算报价、表演团体或艺人演出确认函。
  2.申报要求:除演出视频外所有材料请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电子版于申报时间截止前发送至申报邮箱,纸质版印制8份用于专家评审会现场评审。(专家评审会时间另行通知)
  3.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0日。
  四、申报注意事项
  各演出经济公司需据实申报,如存在不实、虚报行为,取消申报资格。
  五、联系方式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文化艺术科
  联系人:杨冬梅
  电话:68725382,68725383

 

 

  电子邮箱:ysc68725382@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海口市精品惠民演出剧目申报登记表.docx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