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扩种养促务工增收入十六条措施>的通知》(琼厅字〔2020〕37号)、《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2020年扩种养促务工增收入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海府办〔2020〕2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调动农民工外出务工积极性,以先进典型激励和带动更多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增收,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海口市“劳务输出先进村”、“农民工优秀劳务带头人”、“农民工创业典型”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克服新冠疫情影响提高农村劳动力收入的决策部署,紧扣农民增收主题,注重辐射带动效应,激发勤劳致富内生动力,挖掘、评选和树立一批“劳务输出先进村”、“农民工优秀劳务带头人”、“农民工创业典型”先进典型,助力我市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
二、评选范围
在组织开展促进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我市行政村;积极通过外出务工、返乡创业提高收入水平,改善生活状况,并兼具一定带动作用的我市户籍农民工。
其中,“农民工”指年龄在16-60周岁,户籍在农村(不包含户籍在农村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的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指离开乡村进入城区(含镇、区、市)从事非农生产劳动,以非农收入为主要收入的农村劳动力。
三、评选条件
(一)劳务输出先进村
1.在市促务工领导小组组织的全市农民工情况调查、消化未务工农民工务工增收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2.本行政村内应外出未外出务工农民工已全部实现外出务工。
(二)农民工优秀劳务带头人
1.海口市户籍农村劳动力,通过外出务工增加家庭收入,明显改善家庭生活状况;
2.连续两年外出务工,本年度连续外出务工6个月(含)以上;
3.勤劳朴实、邻里关系融洽,在本地区有一定的知晓度,被群众广泛认可。
通过其帮带,带动其他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作为优先给予奖励表彰对象,带动作用显著,因受客观因素影响,可将今年外出务工时间放宽至3个月。
(三)农民工创业典型
1.我市返乡创业农村劳动力;
2.勤劳朴实、邻里关系融洽,在本地区有一定的知晓度,被群众广泛认可;
3.通过自主创业积极发展种养植、服务、家庭经济、作坊等行业,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四、评选名额
(一)各区政府推荐2个“劳务输出先进村”、6名“农民工优秀劳务带头人”人选、4名“农民工创业典型”人选;
(二)市促务工领导小组从全市申报材料中评选出4个海口市“劳务输出先进村”、12名海口市“农民工优秀劳务带头人”、8名海口市“农民工创业典型”。
五、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2020年11月6日至11月9日)
各区政府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及所属相关网站进行宣传,也可通过相关服务窗口和下发活动通知的形式,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对象进行宣传发动。
(二)报名推荐(2020年11月10日至11月18日)
1.各区政府成立区级评选表彰机构,指导镇、行政村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行政村、农民工填写《海口市“劳务输出先进村”评选申报表》、《海口市“农民工优秀劳务带头人评选申报表》、《海口市“农民工创业典型”评选申报表》,各区政府对申报评选的材料要广泛征求意见,确保事迹突出、群众认可。11月18日前,各区将公示无异议的“劳务输出先进村”、“农民工优秀劳务带头人”、“农民工创业典型”等推荐报审材料(电子版加盖区级评选表彰机构公章)报送市促务工领导小组办公室(附件3、4、5、6)。
(三)评审确定(2020年11月19至11月25日)
市促务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区上报的评选材料进行汇总审核,按照“集体参选,评审确定”原则,确定我市“劳务输出先进村”、“农民工优秀劳务带头人”、“农民工创业典型”初步名单,报送市促务工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名单。
(四)表彰奖励(2020年11月26至11月27日)
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根据确定的海口市“劳务输出先进村”、海口市“农民工优秀劳务带头人”、海口市“农民工创业典型”获奖名单,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六、工作要求
(一)公开透明、严格程序。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践行群众路线,自下而上逐步推荐,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进行评选,严格执行“两审核两公示”原则,即执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区、市两级范围内公示,确保评选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评选程序的规范性。
(二)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取消其评选资格或已获得的相应奖励。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三)周密部署、按时报送。此次评选表彰工作时间紧、要求严、质量高,各区要周密部署迅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按报送时间节点,于11月18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报审材料报送至市促务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联系人:熊晓东,联系电话:68724190,电子邮箱:jycjc4024@163.com。
附件:
海口市促进农民工务工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0年11月6日
附件3.劳务输出先进村报审表.doc 下载附件附件4.农民工优秀劳务带头人报审表.doc 下载附件附件5.农民工创业典型报审表.doc 下载附件附件6.评选表彰推荐信息统计表.doc 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