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农机化服务体系示范点的建设,加大现代农机科技示范的推广,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农机化服务体系农机合作社建设的实际,本着扶优扶强的原则,现就申报2022年我农机化服务体系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已在本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从事生产周期一年以上的农机合作社。

(二)申报条件:

1.证照齐全、经营守法、章程齐全、财务台账等管理规范的农机合作社。

2.有办公场所和大中型农业机械8台以上。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

(二)合作社简介(1000字左右)。

(三)合作社章程的复印件。

(四)法人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五)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名册、成员分红表的复印件。

(六)合作社五项管理制度的复印件(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理(监)事会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盈余分配制度、社员培训制度)。

(七)合作社运营正常的证明。

(八)显示合作社办公场所、机具等有关的图片资料。

三、项目扶持金额及范围

(一)扶持一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扶持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

(二)主要建设范围:基础设施建设、购买农机设备、检查维修及零配件和开展作业服务;开展考察调研、培训、宣传及组织农机作业等相关农机社会化服务。

四、申报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携带以上相关材料,到海口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报名。

五、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合作社公章,并与原件一致。

2.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3.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9月20日,逾期不受理。

4咨询电话:68967750     联系人:钟巧虹

 

 

                                                       海口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