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扶持精品文艺演出的若干意见》(海府办〔2007〕270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发布申报2021年第三季度海口市精品文艺演出剧目的公告。
一、申报演出要求
(一)剧目内容要求
“庆祝建党100周年”精品剧目,从文旅部公布的“庆祝建党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重点扶持作品名单以及“文华奖”、“梅花奖”、“五个一工程”奖等国家级大奖获奖名单中精心挑选,积极引进一批主题鲜明、水准高超的精品剧目,在舞台上集中展示党的百年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剧目要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统一,坚持真善美的艺术追求,富有艺术价值和审美价值,市场反响良好。
(二)艺术种类要求
戏曲、话剧、歌剧、舞剧、儿童剧、音乐会等。
(三)演出时间及剧场要求
2021年7月至9月在海口市内剧场演出。
二、申报单位要求
海南省注册的演出经纪公司。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申报表、剧目演出视频、演出高清剧照、营业执照、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演出确认函、演出团体及演出剧目所获奖项证明材料。
(二)申报要求:除演出视频外所有材料请加盖公章以扫描件(PDF)格式于申报时间截止前发送至申报邮箱,纸质版印制8份用于专家评审会现场评审。(专家评审会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18日。
四、联系方式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文化艺术科
联系人:杨冬梅
电话:68725383,68725385
电子邮箱:ysc68725382@126.com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