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司法局关于

 

公开征集我市2021年立法

 

立法后评估项目的公告

 

 

为拓宽社会各界参与我市立法工作的途径,科学编制我市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提升我市政府立法工作的民主性、合理性,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2021年海口市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立法项目的范围

 

  (一)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需要制定我市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项目。可结合实际,聚焦我市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绿色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治理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急需立法规范的事项;

 

  (二)认为我市现行有效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实施后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可以转为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规章的立法项目;

 

  (三)对实施时间较长、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内容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我市地方性法规、规章,需要进行立法后评估、修改或废止的立法项目。

 

  二、立法项目的要求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结合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新需要和我市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必须具备必要性、合法性和可行性;

 

  (二)所需解决的必须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

 

  (三)所需确立的制度和措施必须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符合改革、发展和创新的要求。

 

  三、注意事项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也可以联合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请写明章的项目名称、立法依据、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确定的主要制度等内容,鼓励同时提供论证报告和草案文本

 

  (三)对地方性法规、规章需要开展立法后评估或修改、废止提出建议的,需对废止或修改的理由及依据作出书面说明。

 

  四、提交立法项目的方式和截止日期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填写附件《海口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建议项目申报表》后,于2020年10月30日前,通过信件、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海口市司法局提交立法建议项目及相关材料。

 

 

  附件:海口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建议项目申报表

 

  

 

联系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北楼海口市司法局1004室

 

  邮编:570135

 

联系电话:68722894

 

联系人:林炽远

 

  电子信箱:linchiy@haikou.gov.cn

 

       

 

                              海口市司法局

 

                               2020年9月29日

 

 

 


海口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后评估)建议项目申报表.docx    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