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国际投资促进局(以下简称“我局”)成立于2019年11月,是海口市人民政府按照《海口市人民政府第112号令》发起设立的法定机构,代表海口市人民政府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开展经贸活动,负责承担项目包装策划、国内外会议会展等法定职责。

  为高质量、高品质、高效率地履行项目包装策划、国内外会议会展等法定职责,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会展活动服务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踊跃申报。

  一、合作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服务内容。会议、展览、文化活动策划,广告制作、发布,印刷品设计,会议会展场地租赁、车辆租赁,会场搭建,会议会展设施设备租赁,商务服务,翻译服务,礼仪司仪服务,同传服务,会务信息化服务,会议安保服务,演艺服务,旅行社业务服务,餐饮住宿服务等。

  (二)资质要求。能提供上述任意一项服务的,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 。

  (三)服务能力要求。需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有近3年(2017年1月1日以来)参与过大型活动服务的经验。

  二、合作供应商申报资料要求

  (一)注册证明资料。提供企业的“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财务证明资料。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无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结果)。

  (五)企业可提供服务的内容。列明企业在营业范围内可提供的服务项目(参照上述“服务内容”提供)。

  (六)主要案例证明材料。证明企业为国内外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过相关会展活动服务,包括活动方案、中标公告、合同等材料。

  三、征集时间及程序

  (一)征集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常年有效。

  (二)材料提供。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将申报材料和联系人以电子邮件形式递交我局。邮箱:15120750275@139.com。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898-68635107,15120750275(微信同号)。

  (三)组织评估。我局将根据报名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和承诺,进行综合调查、评估。

  (四)签订合作协议。对通过综合调查评估的供应商,我局将与其签订长期合作协议。

   

   

  

  海口国际投资促进局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