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游协会和企业:
  根据省旅文厅《关于补充申报2018年度海南省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琼旅文便函〔2019〕1917号)和省旅游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旅发〔2018〕351号)要求,现将关于补充申报2018年度海南省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要求和工作安排紧急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8年7月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下发了关于申报2018年省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并于2018年10月25日将资金下发至市县旅游主管部门,由于申报截止日期是8月15日,同年9月—12月我省新产生了一批获奖旅游商品、创A级景区成功和椰级乡村旅游点等项目,故此次补充申报2018年度海南省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企业为2018年应补未补项目表中所涉及海口市的相关企业,具体包括:
  (一)奖补全域旅游“点”的建设类项目
  主要包括:成功创建3A(含3A级)以上旅游景区(点)、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和高椰级乡村旅游点等“升级版”旅游项目,以及经济贡献突出、带动效应明显的旅游特色小镇和特色旅游街区建设等旅游项目。
  (二)奖补旅游商品开发建设类项目
  主要包括:省级旅游商品研发基地、特色旅游商品品牌创建、旅游商品设计大赛获奖等项目。
  备注:获得国家旅游商品设计大赛奖项的旅游企业,可以在旅游商品产业化并投放旅游市场后方可参加第二年的竞争性分配。
  二、补助方式
  以奖代补
  三、相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海南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琼旅发〔2015〕144号)的要求申报项目,严禁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海南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情况。
  (二)补充申报的海南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3、附件4。。
  (三)请各申报单位务必于2019年11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上报市旅文局,相关材料除报送纸质文本外,须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cy0898666@qq.com(请注明联系人及手机)。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晖子,电话:68725356


  附件 :

  1、省旅文厅《关于补充申报2018年度海南省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琼旅文便函〔2019〕1917号)
  2、省旅游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旅发〔2018〕351号)

  3、海南省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表 

  4、海南省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附件  

  5、2018年应补未补项目表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19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