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农机新技术示范推广建设,加大现代农机科技示范的推广,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21〕1163号)要求,结合我市农机化服务体系农机维修网点建设的实际,本着扶优扶强的原则,现就申报2022年我市农机维修网点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已在本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从事农业机械化维修服务的维修网点。
(二)申报条件:
1.证照齐全,章程齐全、经营守法、财务台帐等管理规范的农机维修服务的维修网点。
2.有办公场所及有关农业机械设备。
3.近5年内未享受农机扶持项目资金的农机维修网点。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
(二)农机维修网点简介(1000字左右)。
(三)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四)农机维修网点运营正常的证明。
(五)显示维修网点有关的图片资料。
三、项目扶持金额及范围
(一)、扶持一个农机维修网点,扶持金额为人民币15万元。
(二)、主要建设范围:用于购买机具包括但不限于:车床、卷板车、空气压缩机、电焊机、氮气瓶等农机维修设备及场地设施建设。
四、申报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农机维修网点携带以上相关材料,到海口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报名。
五、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均需加盖维修网点公章,并于原件一致。
2、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3、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3月18日,逾期不受理。
4、咨询电话:68967750;15607673911;联系人:李博士。
海口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