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农机新技术示范推广建设,加大现代农机科技示范的推广,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21〕1163号)要求,结合我市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际,本着扶优扶强的原则,现就申报2022年我市果园机械化示范点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已在本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现有果园种植具有优势的规模经营农业企业、合作社。
(二)申报条件:
1.证照齐全、经营守法、财务台账等管理规范的规模经营农业企业、合作社。
2.有办公场所及有关农业机械设备。
3.果园种植面积不低于400亩的规模经营农业企业、合作社。
4.近5年内未享受农机扶持项目资金的农业企业、合作社。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
(二)企业、合作社简介;
(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经营正常、无被起诉的不良记录;
三、项目扶持金额及范围
(一)扶持一个规模经营农业企业、合作社,扶持金额为人民币110万元。
(二)主要建设范围:用于购买农机具包括但不限于:购置犁地机、穴播机、起垄机、铺膜机、树枝粉碎机、等农机具及果园机械化设施建设。
四、申报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社携带以上相关材料,到海口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报名。
五、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合作社公章,并与原件一致。
2.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3.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3月18日,逾期不受理。
4咨询电话:68967750;15607673911;联系人:李博士。
海口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