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遴选2020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特聘农技员的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0〕8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0﹞241号)要求,现面向全市遴选3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并招募4名特聘农技员,其中荔枝和淮山专业1名,油茶、莲雾等热作专业1名、蔬菜或植保专业1名、兽医专业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依托现有农业示范区、良种繁育场、从事科研推广单位自有的示范基地、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土地承包合同期不少于10年。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承担过省、部级示范推广项目任务的基地,同等条件优先。
特聘农技员:从退休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中有丰富农业生产实践经验和较高技术专长、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且在当地有较好群众基础的人员中招幕。
二、遴选条件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较强的技术力量,可以承担农业新品种新技术集成示范、绿色高效技术推广应用,在当地具有较强带动示范效应,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规章制度较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特聘农技员:支撑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能带动当地贫困户精准脱贫,有针对性地在当地开展农技指导、咨询服务和政策宣传。
三、遴选程序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按照自愿申请、市级遴选,项目单位审定,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的程序,公示确认后统一竖立“2020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
特聘农技员:按照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的程序。服务期限一年(从项目启动之日起一年时间)。
四、补助内容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基地确定后,对购买农(兽)药、化肥、饲料、试验设施等物资及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组织观摩和培训、推广应用等活动,我中心给予一定的补助。
特聘农技员:按照项目规定,对特聘农技员实行有偿服务,具体服务报酬,我中心将根据相应工作量、服务内容、服务效果、群众满意度等给予相应补助。
五、报名材料:申请试验示范基地报名时提供申请书、基地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产权证或土地承包合同等复印件、示范试验方案、学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部门技术支撑证明等;报名特聘农技员要携带填写好的申请表(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
六、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2020年9月21日至9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前把材料报送到海口市大英街5号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科。
附件:特聘农技员申请报名表
联系人: 吴惠媛、陈胜 联系电话: 0898- 66751115
特此公告
附件
特聘农技员申请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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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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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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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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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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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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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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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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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报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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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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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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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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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农技(农业)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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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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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意见 |
专家组(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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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