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助力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提升市民文化自信,力促我市文化市场健康繁荣,现面向社会征集2020年惠民演出剧目。
一、申报演出要求
1.剧目条件要求
演出团体必须是国内外具有较高演出水平的院团,演出须获得国家主流奖项,或在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力。
2.剧目内容要求
聚焦时代主题,传承和弘扬优秀文化,具有较高艺术水准。剧目要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统一,坚持真善美的艺术追求,富有艺术价值和审美价值,市场反响良好。
3.艺术种类要求
戏曲、话剧、歌剧、舞剧、儿童剧、音乐会等。
4.演出时间及剧场要求
2020年8月至9月在海口市内剧场(原则上要求1000座以上)演出。
5.票价要求
剧目票价单价原则上不高于100元,票价需全额上缴财政。
二、申报单位要求
海南省注册的演出经纪公司。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申报表、剧目演出视频、演出高清剧照、营业执照、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演出团体及演出剧目所获奖项证明材料、演出预算报价。
2.申报要求:除演出视频外所有材料请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电子版于申报时间截止前发送至申报邮箱,纸质版印制8份用于专家评审会现场评审。(专家评审会时间另行通知)
3.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18日。
四、申报注意事项
各演出经济公司需据实申报,如存在不实、虚报行为,取消申报资格。
五、联系方式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文化艺术科
联系人:杨冬梅
电话:68725382,68725383
电子邮箱:ysc68725382@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海口市惠民演出剧目申报登记表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