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琼财资环〔2020〕537号)已下达我市,根据中老旧车淘汰和污染治理补贴资金分配表的安排,我局决定开展2020年老旧车提前淘汰和污染治理补贴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8月3日上午8时30分起,恢复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申报受理工作,届时符合补贴申请条件,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的申请人可向我局提出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补贴条件、补贴标准、办理流程、申请材料以及办理窗口电话和地址等详情内容可查看文件:《关于开展我市老旧车提前淘汰和污染治理财政补贴工作的通告》

二、今年是老旧车淘汰和治理补贴工作最后一年,根据老旧车淘汰和污染治理补贴资金分配表,我市淘汰补贴车辆数为700辆,治理补贴车辆数为200辆,我局将按照车辆申请补贴时间的先后顺序受理补贴申请和安排补贴发放,当年淘汰、治理任务完成即止。

三、通过我局和市车管所审核的淘汰补贴车辆,将不定期、分批次的在我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通告。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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