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海南省“十四五”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安全课题承研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12号文件、省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的通知(琼府〔2019〕1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9-2030)》的通知(琼府办函〔2019〕122号)文件精神,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对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有关行业标准、要求运营管理和政策等进行制定,特公开遴选机构承担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安全课题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要求
通过对比省外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的先进经验,结合海南自贸港建设实际,明确我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指导思想、合理设定“十四五年”期间总体目标及年度目标、实现路径、关键措施和预期经验及成果,并如期完成六项具体成果:一是完成《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安全报告》;二是提出完善《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规定》建议稿;三是提出《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安全等实施细则》建议稿;四是提出《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验收实施细则》建议稿;五是提出《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暂行规定》建议稿;六是提出《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工作导则》建议稿,为我省“十四五”期间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标准、技术、规程、机制和职责支撑。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具备完成课题所需的专业人才、知识结构和物质条件。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创新能力,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的总体要求;应具有较强的充电基础设施领域研究能力,曾完成过充电基础设施领域的项目或发表过类似成果;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且能够保证课题研究成果按期实现延伸转化或政务信息等方式开发利用。
2.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充电基础设施领域有较好的成绩,必须组织和指导项目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不担负实质性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3.课题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需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内容和要求相适应。课题组至少有5名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或相当于处级以上级别人员,并且曾参与过国家或省级相关领域项目建设、课题研究或者标准制定工作。
4.结题报告的重复率不超过15%,否则,不给予结题。
5.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课题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三、经费预算
31.32万元人民币,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等。
四、申报程序
1.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附件《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提出研究思路、内容框架、进度安排、研究成果转化目标及形式、经费预算等。申请书应加盖课题承担单位公章,一式四份邮寄至下附件地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下附件邮件地址(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信封上需注明“课题申报”)。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26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受理。
2.课题遴选。我委将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确定中标单位,并签订课题委托合同(中标公告在我委官网发布)。评审主要因素:主要依据申报单位课题方案思路是否清晰,是否切合海南“十四五”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创新性,研究方法是否科学,针对性、可操作性如何,以及申报单位的资质、课题组的人员素质、保障条件和以往的研究成果等,来确定最终入选单位。若课题没有单位申报,将由我委研究提出课题研究承担单位。本次研究课题征集工作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行局具体负责联系。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大楼807室经济运行调节局,邮编:570204
联系人:王伟馨
联系电话:0898-6530121113005083960
电子邮箱:yxj_fgw@hainan.gov.cn(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课题申报”)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