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2年省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琼发改投资〔2021〕614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省委军民融合办,省直各有关部门,中央驻琼单位,11个省级重点园区:
为做好2022年省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工作,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现将2022年省重点(重大)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对标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自由贸易港投资新政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等文件要求,结合全省“十四五”规划和本地区、本单位发展实际,以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制造业为主导,围绕产业发展、民生公共服务、“五网”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谋划出一批高质量高标准重点(重大)项目,助推海南自贸港建设。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要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全省“十四五”规划等提出的发展方向。
(二)申报项目要符合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重大决策、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三)申报项目要符合“多规合一”和海岸带开发与保护要求,项目准入需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
(四)申报新开工项目要前期工作扎实,社会投资项目要完成备案以及建设用地征收等工作,政府投资项目要完成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审批,取得用地预审等支持性文件,2022年必须开工建设。
(五)申报项目必须坚持“少而精”和“宁缺毋滥”原则,必须是具有较大投资规模和带动作用的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在1亿元(含)以上。
(六)总建设工期4年以上的项目,按总体规划、分期实施的要求,根据年度建设内容,分年度、分单体项目,分若干期列入年度省重点(重大)项目计划。
(七)培育产业集聚,省委、省政府公布的11个重点产业园区内的产业项目优先纳入省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
三、申报范围
(一)产业发展类。包括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制造业等产业项目。
(二)低碳、生态环保类。包括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装配式建筑、生物降解等。
(三)民生公共服务类。包括学校、医院、疾控中心、文体中心、安置区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等。
(四)“五网”基础设类。包括路网(机场、港口、公路、铁路、轨道交通等)、光网(光纤网络、移动通信网络、4G网络、5G网络等)、电网(核电、气电、抽水蓄能、智能电网、电网主网架等)、气网(LNG气站、天然气管道、天然气管网等)、水网(水系连通、水利枢纽、灌区、供水设施等)。
省重点(重大)项目申报标准详见附件1。
四、申报类别
(一)竣工项目:“4·13”以来开工或上一年度已列入省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在建,当年建成竣工投产的。
(二)续建项目:“4·13”以来开工或上一年度已列入省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当年需要继续加快投资进度和实物工程量的。
(三)新开工项目:当年必须开工建设的。
(四)预备项目:要求当年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尽可能争取在当年内具备开工条件的。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省直行业主管部门,中央驻琼单位。各市县政府负责申报本区域内省重点(重大)项目;省直行业主管部门、中央驻琼单位负责申报本行业跨区域项目;文昌国际航天城项目由省军民融合办申报,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项目由博鳌乐城管理局申报,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项目由省教育厅申报,其他8个重点园区项目由所在市县政府申报;农垦系统项目,按属地原则,由市县政府申报,跨区域项目由省农垦申报。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各市县、单位请组织本市县(单位)相关部门开展2022年省重点(重大)项目申报工作,于10月21日前将申报项目录入海南省发改委投资项目服务平台项目库(操作指南见附件2),11月10日前以市县政府(省级单位)名义以正式文将项目计划、项目用地四至范围界线坐标报送我委;预备项目请按附件3格式填写,与项目计划一并报送。请按要求的时间节点报送项目,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申报单位一定要认真核实每一个项目的申报材料和申报条件,填报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项目的申报资格。
省重点(重大)项目一经省政府批准后,所有的项目信息在年度执行中不得擅自更改和变动,并自正式发文之日起锁定期和有效期为一年。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23日
(联系人:吴子怡、陈琼珮,联系电话:65364223,18508921402;平台技术支持人员:夏琅平,联系电话:13767044371)
(此件主动公开)